敏感信息处理告知
生效日期:2026-07-08
适用范围:V2DJ 创作者入驻流程中的敏感个人信息处理
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 17 条 / 第 29 条
⚠️ 重要提示:请仔细阅读本告知。勾选「我已阅读并同意」前,请确保您完全理解我们对您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方式。
一、什么是敏感个人信息
根据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 28 条,敏感个人信息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,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、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,包括:
- 生物识别信息(如人脸、指纹)
- 身份信息(如身份证、军官证、护照)
- 金融账户信息(如银行卡号、支付密码)
- 行踪轨迹信息
- 不满 14 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
本告知涉及的敏感个人信息为: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、手机号、电子邮箱。
二、我们收集哪些敏感信息
2.1 创作者入驻必填项
- 真实姓名:用于身份核验(国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要求)
- 身份证号:用于实名认证核验
- 手机号:用于账户关联与重要通知
- 电子邮箱:用于入驻审核结果通知
2.2 我们不收集什么
- 不收集人脸识别信息
- 不收集银行卡号 / 支付密码(V2DJ 创作者收益功能暂未上线,无需收集)
- 不收集行踪轨迹 / 地理位置
- 不收集通讯录
三、处理目的与法律依据
| 信息类型 | 处理目的 | 法律依据 |
|---|---|---|
| 真实姓名 | 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要求的实名核验 | 个保法第 13 条第 1 款第 1 项(取得同意)+《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》 |
| 身份证号 | 与公安部身份信息库比对核验 | 个保法第 13 条 + 第 29 条(单独同意) |
| 手机号 | 账户关联 + 验证码 + 审核通知 | 个保法第 13 条第 1 款第 1 项(取得同意) |
| 电子邮箱 | 审核结果通知 + 站内信 | 个保法第 13 条第 1 款第 1 项(取得同意) |
四、存储与保护
4.1 存储位置
您的敏感个人信息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阿里云服务器(华东 1 / 杭州节点),不涉及跨境传输。
4.2 加密方式
- 传输加密:HTTPS / TLS 1.2+
- 存储加密:身份证号使用 AES-256-GCM 加密存储
- 数据库加密:阿里云 RDS MySQL 5.7 透明数据加密(TDE)
4.3 访问控制
- 仅限审核岗位员工可解密查看(基于 RBAC 角色权限控制)
- 所有访问行为记录至审计日志(敏感字段访问日志,保留 180 天)
- 访问需填写访问原因,事后审计
五、共享与第三方
我们不会将您的敏感个人信息共享给任何第三方,除以下法定情形:
- 根据法律法规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
- 为完成实名核验,可能向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提供身份证号
六、保存期限
- 审核期间:从您提交申请之日起,保存至审核完成(成功 / 失败)后 30 日
- 审核通过后:作为创作者档案保存,创作者账号注销后 30 日内彻底删除
- 审核未通过:审核结果通知后 30 日内彻底删除
七、您的权利
您对您的敏感个人信息享有以下权利:
- 知情权——本告知是知情权的一部分
- 决定权——您可以拒绝提供,但无法完成创作者入驻
- 单独同意权——本告知需您单独勾选,不与其他同意项捆绑
- 撤回同意权——您可随时撤回同意,撤回后我们将停止处理并删除信息
- 查询 / 复制权——您可申请查看或导出您的敏感信息
- 更正权——如信息不准确,您可申请更正
- 删除权——账号注销时同步删除
行使权利方式:
- App 内:「我的 → 设置 → 隐私与安全 → 创作者信息管理」
- 邮件:jie.no.1@qq.com(15 个工作日内回复)
八、未成年人特别保护
V2DJ 创作者入驻不向不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开放。如您是未成年人,请立即停止申请流程。
如发现误入驻,V2DJ 将在 7 个工作日内关闭账号并删除全部敏感信息,无需法院判决。
九、投诉与申诉
如您对本告知或我们的信息处理有任何投诉:
- 邮件:jie.no.1@qq.com
- 电话:见 联系我们
- 监管部门:浙江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/ 杭州市互联网法院
十、本告知的变更
本告知可能根据业务调整或法规变更进行修订。修订生效前 7 个自然日内,我们会通过 App 弹窗 / 短信 / 邮件通知您。如您不同意修订后的内容,可在通知生效前撤回同意并停止使用创作者功能。
十一、关联文档
文档版本:v1.0(2026-07-08)· M-511 整改新增